【捏造保單】涉捏造女友及同學保單騙45萬佣金 前保險代理認串謀欺詐另2人開審
發布時間: 2023/09/05 15:02
最後更新: 2023/09/05 17:38
3名前安盛金融有限公司保險代理人,涉串謀另1名代理人訛稱4份保單由對方辦理,以詐騙佣金等,其中2人另串謀洗黑錢。其中1名前保險代理今(5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罪,案情指,前保險代理曾要求其女友及中學同學投保,稱毋須支付保費,並誇大兩人月薪,被告等人共獲約45萬佣金及獎金;其餘2人否認控罪開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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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為安盛金融有限公司(下稱安盛)前助理分行經理李宗興(34歲);以及鄧惠霖(36歲)及江浩智(35歲),同為安盛前保險代理人。李、鄧同被控3項串謀欺詐罪,李、江則同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及1項串謀洗黑錢罪;鄧今承認兩項串謀欺詐罪,另1項串謀欺詐罪獲存檔法庭;李及江則否認所有控罪。
前保險代理人葉兆軒作供時確認獲發免予起訴書,葉供稱,於2015年9月22日曾與李等4人於灣仔茶樓見面,當時話題主要是圍繞如何賺取介紹費。葉憶述,李曾指若葉1年內介紹12名客人給他,葉便可於每月賺取3,000元介紹費,李又指葉介紹的客人須進行身體檢查,若獲康盛接受才算是成功介紹。
葉續指,當時李又指客人毋須支付保費,相關保單為期1年,而葉亦需要入職安盛。
鄧的承認案情指,李為安盛助理分行經理,亦是鄧、江及葉兆軒的上線經理,4人均負責推廣保險產品。鄧於2015年12月,要求其黃姓女友向安盛購買人身意外保險,而鄧替黃全數支付保費,鄧再安排黃就有關投保申請簽署空白文件。
控方指,鄧其後陪同黃到安盛服務中心,並在1份文件上寫上葉的名字,然後支付920元作為該保單保費。安盛於2015年12月24日批准投保申請,安盛另確認就上述保單於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間向3名被告發放了合共逾488元佣金及獎金。
及至2016年初,鄧再游說劉姓中學同學向安盛購買人壽保險,並稱劉不需要支付任何保費,從有關保單產生的佣金和獎金足以支付保費。兩人會面時,鄧展示1份投保書,當中已填妥劉大部份個人資料,惟鄧未有講解該保單資料而要求劉簽署投保書,並聲稱稍後會為他填上其他資料。
安盛於同年3月收到以劉的名義購買儲蓄保險的投保書,當中看似是由李以經手代理人的身份簽署,該保單的1年保費為逾36萬元,安盛其後批出投保申請。
及至2017年9月28日,以上保單因逾期未繳保費
而失效,安盛確認就上述保單於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期間向3名被告被告發放合共近45萬元的佣金和獎金。
控方指,在相關投保書上,劉的月薪由約3萬元誇大至7.5萬元,黃的月薪則由逾1.3萬元誇大至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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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